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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24 10:52:03 文章来源: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:21 字体: [ 大 中 小]
结婚后夫妻贷款买房买车,是非常普遍的事。假如贷款没有还清,夫妻就离婚了,贷款该一方清偿还是双方共同偿还?2024年4月,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帮助遇到上述问题的韩琦珍(化名)提起二审,温情调解,成功扭转一审判决韩琦珍独自还贷的结果,二审法院改判韩琦珍和前夫徐伦(化名)共同还贷。
2007年1月,韩琦珍与徐伦商议购买新房,遂由韩琦珍与银行申请贷款,并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抵押。值得注意的是,韩琦珍在贷款合同上声明她是单身,后续还贷时,徐伦转账给韩琦珍,韩琦珍再进行还款。
2022年11月,韩琦珍和徐伦离婚,徐伦不再转账,导致韩琦珍无力偿还贷款,从而引发诉讼。一审法院将全部还款责任归于韩琦珍一人承担,尽管徐伦已经被列为共同被告,但法院认为徐伦不应承担债务。
韩琦珍并不认可一审结果,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,冠领律所指派蔡锦杰律师代理她提起上诉。
接手此案后,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审查一审判决书和开庭笔录,发现不仅是韩琦珍希望徐伦承担债务,银行更加希望徐伦和韩琦珍共同承担债务。对银行来说,多一个人承担还款责任,银行的这笔借贷就更有保障。在一审过程中,银行两次表示,要求韩琦珍和徐伦对该笔贷款共同承担连带责任,但法官并未理会,这属于程序错误。
冠领律师进一步收集证据,通过婚姻登记证明、贷款合同、转账记录等,证明贷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将上述观点明确写入上诉状,冠领律师代理韩琦珍提起上诉。
案件很快进入二审程序。鉴于一审确实存在程序性错误,加之冠领律师新提供的证据充分合理,二审法院和冠领律师共同努力,推动三方庭内调解。
庭上,冠领律师积极跟银行协商,指出以前的十五年间,韩琦珍按时还款,足以证明目前拖欠贷款非她所愿。银行表示理解,和冠领律师一起劝说徐伦,阐明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徐伦应当共同还款。
法官、律师、银行齐上阵,结合人情法理,徐伦的态度软化,同意与韩琦珍共同偿还贷款。法院出具《民事调解书》,确认三方达成的共识。
冠领律师凭借专业与耐心,从银行巧妙入手,把对韩琦珍看似不利的局面顺利扭转,帮助她大幅度减轻还贷压力。本案也提醒所有在婚姻关系中涉及贷款购房、购车等大额支出的夫妻,应当明确债务归属,才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撰稿人:陈娅
审稿人:董振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