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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20 10:43:55 文章来源: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:6 字体: [ 大 中 小]
2023年,北京顺义的邹先生偶然发现两张“丢失”多年的存单,得知前妻李女士离婚时竟隐匿了20万存款,加之双方一直对继承房产的分割存在分歧,邹先生便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。冠领律师在诉讼中精准指出李女士观点的矛盾之处,助邹先生顺利分割财产,获赠锦旗。
邹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十年,在多重矛盾的冲击下夫妻感情破裂,于2023年选择诉讼离婚。但这场诉讼仅解除了婚姻关系,分割了部分财产。原因在于李女士家中有两个兄长,三兄妹的父亲在2009年去世,母亲在2019年去世,父母遗留了北京顺义区的一套房屋,三兄妹对继承份额存在分歧,一直未进行分割。因此,离婚诉讼中暂时未分割该房屋。
离婚诉讼不久后,李女士通过继承纠纷之诉分得了该房屋二十四分之五的房屋份额。当邹先生要求分割李女士一半的房屋份额时,李女士却只同意支付折价款。两人因此事一直存在分歧。
直到2023年年底,邹先生在家中偶然发现了两张存单,显示有20万存款。李女士曾在离婚诉讼中否认该存单的存在,称“若有存单,全部归你”。邹先生觉得李女士是刻意隐藏这笔存款,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,再加上李女士迟迟不愿分割房屋份额,邹先生便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。林耀辉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。
冠领律师了解到,邹先生几年前就知道该存单的存在,不过后来李女士称存单被她弄丢了,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并未分割这部分财产。另外,邹先生坚决不同意获取房屋折价款的原因在于,该房屋是军产房,难以评估价值,李女士想要支付的折价款是她自己估算的,不符合实际。
律师了解详细案情后,收集了存单、离婚判决书等材料,将与本案有关的李女士三兄妹一起诉至法院。
庭审中,李女士辩称,存单中的钱是母亲的,她只是代为保管,邹先生无权要求分割。并且这笔钱在她与邹先生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两人消费了一部分,还有一部分存在两人的银行卡里。如今母亲去世,这笔钱是遗产,邹先生还需返还一部分给两个兄长。另外,因邹先生所得房屋份额占比太小,应当进行折价补偿,不应按份分割。
两个兄长也同意李女士的观点。
冠领律师反驳道,李女士称代母亲保管钱款,但其母亲有个人账户,也有民事行为能力,却将钱款取出来存入李女士的账户,更像是赠与。再加上李女士称这笔钱用于生活开支和存入另一张银行卡里,与其前述代为保管自相矛盾。因此这笔款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而在离婚诉讼中,邹先生主张共同财产中有大额存单,法院要求李女士核实存单情况,但其坚决否认存单的存在,隐藏夫妻共同财产,存在过错,在分割财产时,应该少分或不分。
另外,李女士母亲去世时,邹先生作为李女士的配偶有权分割案涉房屋。李女士三兄妹未对房屋价值进行举证,双方也无法就房屋价值协商一致,故邹先生应继承案涉房屋四十八分之五的份额。
法院经审理,认定存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李女士故意隐瞒应当酌情少分财产。因三兄妹未提交证据证明房屋价值,故最终判决案涉房屋由邹先生继承四十八分之五的份额,在扣除日常生活的合理支出后,李女士限期向邹先生支付9万元。
邹先生非常感谢冠领律师对此案的付出,特意赠送锦旗,以“优质服务,为民解忧”表达对冠领律师的认可。
撰稿人:郭滢
审稿人:张冠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