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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30 11:06:43 文章来源: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:155 字体: [ 大 中 小]
2020年,张丽华与婆婆因房屋产权归属问题产生纠纷。双方沟通无果后,张丽华及其女儿们将婆婆诉至法院。婆婆随后委托了北京冠领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应诉。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,2024年8月,法院判决驳回张丽华及其女儿们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1996年,张丽华与王飞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两个女儿。两年后,夫妇俩在广东省广州市某村新建的一座房屋内居住。2002年4月13日,当地房管办出具《证明》,称该房屋归王飞所有。不幸的是,2004年,王飞因交通事故去世,此后房屋一直由张丽华及其两个女儿居住使用。
时间来到2020年,随着当地房地一体工作的推进,王飞的母亲孔芬想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到自己名下。不过,对此张丽华却认为,该房屋属于王飞的遗产,在王飞未留遗嘱的情况下,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。如今,孔芬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她和女儿们的合法权益。双方就此事多次协商未果,最终,张丽华和女儿们将孔芬告上了法庭。
为了解决这场家庭纠纷,孔芬在丈夫的陪伴下来到北京冠领(广州)律师事务所求助,律所经研判,委派谢遵武律师代理应诉。
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,深入研究案情,孔芬告诉律师:案涉房屋其实是由自己出资建造的,同时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亦属于孔芬所有,张丽华及其女儿之所以能够居住在案涉房屋,是孔芬作为长辈对儿媳及孙女的照顾,却不料张丽华竟以此为由,侵占孔芬的房子,实属令人寒心。
经过分析证据,律师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房屋是否属于王飞的遗产。随后律师指导孔芬收集了《农村宅基地使用证》《私房报建表》等证据,制定出应诉方案后,便代理她出庭答辩指出:
张丽华虽然提交了房管办出具的《证明》,但经调查,该房管办并不具备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的资格。而《农村宅基地使用证》及《私房报建表》均一致载明了该房屋的使用人为孔芬,且孔芬目前仍在世,张丽华提交的证据又不能证实案涉房屋属于王飞的遗产,故张丽华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。
最终法院经审理,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,判决驳回张丽华及其女儿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冠领律师精准研判,为委托人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应有的利益。事后,孔芬特意致电给冠领律师团队,以感谢冠领律师为此案的辛勤付出。(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)
撰稿人:陈雨欣
审稿人:张冠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