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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律师在线问答 二次创作冰墩墩是否侵权?

2022-02-21 13:50:32    文章来源: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:0 字体: [ ]

  在冬奥会热潮下,吉祥物冰墩墩成为了当下“顶流”,在北京当地甚至有许多人排几个小时的长队也买不到冰墩墩。这样供不应求的情况让网友们纷纷动起小手二次创作,但二次创作也有风险。冰墩墩的版权属于北京冬奥会组委会,其形象属于奥林匹克标志范畴,受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保护,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而使用。那么,怎样使用、二次创作冰墩墩、雪容融等吉祥物的形象才合法呢?今天,周律师就冬奥会吉祥物的版权问题作出解答。

  网友小陈:周律师您好。

  周律师:你好,有什么法律问题吗?

  网友小陈:最近网上全是冰墩墩的热门话题,我是个手工博主,平时会利用生活中的废弃物品做些摆件。我想蹭一下冰墩墩的热度,于是用家里现有的材料做了一个冰墩墩挂件,并挂在自己的包上。可制作视频发出后却遭到了网友的质疑,他们说我这样侵犯了冰墩墩的版权,是真的吗?

  周律师: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,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不向其支付报酬。也就是说,你自己动手做的冰墩墩只是为了自己欣赏、收藏,并不构成侵权。

  网友小陈:我制作的冰墩墩外形可爱,质量也不错,有些网友给我留言说想花钱购买。我是否可以多做几个出售呢?

  周律师:不可以。出售自制冰墩墩、雪容融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、发行他人作品的行为,侵害了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、雪容融形象享有的复制权及发行权。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  网友小陈:可我看见网上还有些博主他们将冰墩墩的形象做在蛋糕上,这种行为难道是合法的吗?蛋糕肯定也是要卖出去的。

  周律师:对于蛋糕是否出售,我们不得而知。但如果该博主利用冰墩墩蛋糕博眼球,吸引流量,带来客源,会被认定为一种变相或间接获取商业利益,如果涉嫌流量变现的话,也有可能构成侵权。

  网友小陈:我身边有些朋友将冰墩墩画成了表情包,或是在冰墩墩的照片上P上字当成表情包使用。这种行为是否侵权呢?

  周律师:有侵权的可能。因为表情包具有传播性,并且可以借此盈利。《著作权法》规定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,构成侵害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。因此,擅自制作冰墩墩表情包,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,如果该行为未经北京冬奥会组委会的许可,将构成《著作权法》规定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。

  网友小陈:谢谢周律师,我明白啦!

  周律师:不客气。

  撰稿人:朱嘉琪

  文章类型:C

  审核人:段光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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